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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2024-02-28 16:18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4,509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送现金0.29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共分配7,107,610.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299,223,557.14元,结转公司以后年度分配。

  钢丝绳是能源、交通、军工、农林、海洋、冶金、矿山、石油天然气钻采、机械化工、航空航天等行业、部门必不可少的部件或材料,迄今为止,国内外都未找到一种更理想的产品来全面或在一个领域内替代钢丝绳所担负的工作。

  但钢丝绳行业集中度较低,是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主要表现在:其一随着外资企业入驻中国,国际许多钢丝绳企业在中国低成本拓展市场,加速了国内生产工艺技术的提高,行业竞争格局已由低端向高端转移,使得同行业差距缩小,同质化竞争加剧。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仍有部分产品诸如锻打类钢丝绳、巨型电铲用钢丝绳、特大型矿山竖井磨擦提升用钢丝绳,大型露天煤矿、海洋石油钻采、港口装卸、FPSO用钢缆、大型起重浮吊船、悬挖钻机、基础打桩机械、高速电梯等用钢丝绳需要大量进口,国内产品性价比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其二国内产能快速提升,在产能增速超过需求增长的压力下,价格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海工用绳、异型三角股钢丝绳、港口用钢丝绳成为钢丝绳企业竞相发展的热点,可能引起更大的产能过剩:其三环保节能要求和新的行业制度、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已成为企业发展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1.主要业务:本公司属金属制品行业,是我国钢丝、钢丝绳生产最大专业企业之一。主营直径范围φ0.15mm-9.0mm各种用途的钢丝、φ0.6mm-264mm各种结构的钢绳产品、预应力钢绞线及相关设备、材料、技术的研究、生产、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高科技产品的研制、开发与技术服务,索具加工、销售及进出口。

  设计:根据客户提出的产品使用特性和特殊要求进行个性化服务,公司技术人员首先了解产品使用工况,确定产品技术参数,进行产品结构设计,制订生产工艺,专家评审确认,最后交付生产;

  销售:公司以遍布全国21个省市的销售分公司直销为主,并以中间商为辅的方式销售公司产品。公司地处西部贵州,运用这种营销模式能更贴近市场,更全面的捕捉市场信息,更方便快捷的为客户服务,补公司地理位置不足的短板。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随着原材料价格在2022年6月开始份逐步下降,使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步下降;2022年度委托加工业务量上升,使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下降。

  报告期第四季度,公司委托加工业务出货量加大,导致第四季度利润上升幅度较大。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在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王小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1、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计提各项准备及损失核销的议案。

  2022年末,公司对存货逐项进行检查,根据规定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28.03万元。其中:2022年度计提555.66万元,转回2,959.52万元,转销619.39万元。

  2022年末,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依据规定不提取准备金。除此之外,其他几项准备公司目前不涉及。

  5、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关联董事王小刚先生、马显红先生、马明刚先生、梁鹏先生、杨程先生、袁湍洪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2、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3、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4、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5、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关联独立董事马英女士、宋蓉女士、李长荣先生回避表决,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6、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业绩考核及薪酬分配的议案。

  17、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清算及2023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18、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

  19、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运输保障协议》终止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1、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在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五人,实出席监事五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计提各项准备及损失核销的议案。

  4、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需要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这些关联交易协议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考虑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本公司监事会作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稽核监督的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真实体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并得到有效实施。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标准建立的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防范重大错报风险。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于2022年12 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对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8、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运输保障协议》终止的议案的议案。

  11、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需要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考虑了交易双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日常关联交易,决定将以下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议事程序。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核查了公司有关资料,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同意公司继续执行已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同意公司与遵义市贵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专用铁路仓储、装卸及物流服务协议》;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需要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考虑了交易双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合理调配资源,对公司稳定和扩大市场有积极意义。

  3、以下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主营业务:钢丝、钢丝绳、混凝土用钢材(钢丝、钢棒和钢绞线)、钢锭、钢坯、线材、小型钢材、机械设备制造、铁丝、钢球、元钉、氧气、钢丝、钢丝绳及相关技术的出口、钢丝、钢丝绳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废旧钢铁收购、对外来样加工、来件加工、来件装配进料加工及补偿贸易业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花圃、索具加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

  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23.46%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对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不会出现坏账的可能性。

  遵义市贵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房开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对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不会出现坏账的可能性。

  主营业务:纤维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金属制品、五金、钢材、保温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生产及销售;电机修理、劳保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及对外劳务合作);五金工具、汽车配件、塑料制品、办公用品、金属焊割气、劳保用品、日用百货的生产及销售。

  贵州黔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力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成立。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18号)、《关于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16]249号)等文件精神,由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黔力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对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不会出现坏账的可能性。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劳保用品、其它印刷品、塑料制品、纤维制品、金属焊割气等。

  遵义迈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迈特公司”) 是贵州黔力实业有限公司子公司。

  迈特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黔力公司,黔力公司是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迈特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对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不会出现坏账的可能性。

  主营业务:花卉、盆景、苗木、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电子产品;花卉租赁;园林设计;缝纫;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物业管理;住宿;餐饮服务;仓储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房屋租赁;房屋、路面修缮;建筑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增值电信业务等。

  遵义市巨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龙商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对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不会出现坏账的可能性。

  主营业务:以铁路运输、以公路运输、水路运输为主,集装卸、仓储、配送、代发、现货交易、物流金融、物流地产、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物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和对外劳务合作)等。

  遵义市贵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成立于2016年,由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由物流公司组织实施,位于龙坑街道谢家社区。物流公司物流园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其专用铁路项目2022年1月通过竣工验收,包括铁路专用线(到发线、联络线、货物作业线、牵出线等)、货物作业站台、货场、机车整备库、办公区、停车场等辅助设施。6月30日举行专用铁路车皮首发仪式,8月8日STP验证通过并正式开通运营,物流园年货物吞吐量约300万吨。物流公司拥有目前遵义市城区规模最大的专用铁路,是遵义市物流协会副会长单位。

  遵义市贵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物流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对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不会出现坏账的可能性。

  以当期销售给市场第三方的平均价格为基础,扣除相应的销售费用及运输费用后作为结算价格;或者以销售给市场上第三方的平均价格为基础,向关联方提出报价,如关联方接受该报价,则该价格作为双方结算价;或者以当期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该协议经公司2012年12月3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协议的主要内容为: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一般性综合服务、生产经营辅助服务;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水、电、汽。

  (2)交易价格: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电按贵州省电力局转供电价执行。其他有市场价格的,以当期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双方结算依据,没有市场价格的,以实际成本加上不超过5%利润作为结算价格。

  (5)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二年,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时或展期后的期限届满时,将自动逐年续展。

  2.《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房租赁协议》、《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房租赁补充协议》、

  (2)交易价格:本公司以每年18.04元/㎡的租赁价格向集团公司租赁厂房。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年支付两次,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支付二分之一年租金,以现金支付。

  3.《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及设备租赁协议》

  该协议经公司2008年9月2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交易价格:本公司以每年134万元的租赁价格向集团公司租赁厂房及设备。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年支付一次,于每年的第一个月的前五日内支付租金,以现金支付。

  该协议经公司2012年8月27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本公司向集团公司租赁厂房、办公用房、库房、生产辅助用房、水池、起重设备、电力变压器及配套设备、储油池罐。

  (2)交易价格:双方根据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按租赁物现状结合市场价等因素,同意按以下计价方式确定每项资产租金: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双方每月底核定在用的租赁资产,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当月的租金总额。使用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所用天数占当月比例计算。本公司应于每月20号前向集团公司支付前月租金。

  (5)租赁期限:本协议项下资产租赁期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实际交付转让资产之日起算;本公司有权按其搬迁需求随时停止租赁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资产。各单项资产从本公司停止租赁之日起,甲方不再收取租赁费。

  5.《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与遵义市贵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房开公司同意将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原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金钢丝项目)》两份协议中所涉共计面积为155755.04平方米的土地,继续出租给本公司使用。房开公司依据上述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依法对本公司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依据上述两份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向房开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并享有权利;本公司有权根据自身整体搬迁的进度和需求,随时停止租赁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并将该部分土地交回房开公司,由房开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对本公司停止使用的该部分土地,房开公司从本公司停止使用之日起,不再向本公司收取租赁费。

  (2)交易价格:按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原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金钢丝项目)》执行,因土地税费等的调整而须对该租金作出调整的,须经双方同意。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年支付两次,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支付二分之一年租金,以现金支付。

  (5)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公司全部搬迁进工业园区之日止,

  2023年,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房开公司继续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继续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金钢丝项目)》中相关约定执行土地租赁,直至公司完成整体搬迁。

  5.1《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2)交易价格:本公司以每年6.31元/㎡的租赁价格向集团公司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税费等的调整而须对该租金作出调整的,须经双方同意。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年支付两次,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支付二分之一年租金,以现金支付。

  5.2《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租赁合同(合金钢丝项目)》

  该合同经公司2008年9月2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交易价格:本公司以每年72元/㎡的租赁价格向集团公司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税费等的调整而须对该租金作出调整的,须经双方同意。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年支付两次,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支付二分之一年租金,以现金支付。

  6.《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线材制品委托加工合同》

  加工内容及定价:集团公司委托本公司为其加工线材制品(含钢丝绳、主缆、PC产品、钢丝),加工数量、方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以当期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3)付款方式:于每次本公司交货后的次月付清委托加工货款,付款方式为转帐支付或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5)协议有效期: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起。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时或展期后的期限届满时,将自动逐年续展。

  协议的主要内容为:黔力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经营辅助服务(包含黄麻芯、剑麻芯各种规格的销售及搬运;有色金属合金;机电机械维修;零星土建安装;设备零部件供应);本公司向黔力公司提供电、风等。

  (2)交易价格: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较低的价格;或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格或自律价,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定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接受服务方的乙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获得的最低报价);或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采用推算价格(推算价格是指依据不时适用的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上不超过5%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5)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二年,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时或展期后的期限届满时,将自动逐年续展。

  协议的主要内容为:迈特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经营辅助服务(包含网状撕裂膜芯、电梯绳芯、黄麻芯、剑麻芯等各种规格的销售及搬运;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印刷品;乙炔等焊割气)。

  (2)交易价格: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较低的价格;或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格或自律价,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定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接受服务方的乙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获得的最低报价);或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采用推算价格(推算价格是指依据不时适用的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上不超过5%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5)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二年,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时或展期后的期限届满时,将自动逐年续展。

  ①巨龙商贸为本公司提供单身集体宿舍住宿管理服务、就餐保障服务、厂区内区域及运输保障通道环卫服务、维修服务、花卉租摆服务、桶装水供应服务、生产区域的生产、生活用水供应服务、临时接待用餐住宿服务等服务。

  (2)交易价格: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较低的价格;或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格或自律价,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定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接受服务方的乙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获得的最低报价);或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采用推算价格(推算价格是指依据不时适用的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上不超过5%利润而构成的价格);经甲乙双方同意,按甲乙双方通常采用的常规取费标准之价格。

  (5)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二年,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时或展期后的期限届满时,将自动逐年续展。

  10.《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与遵义市贵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仓储、装卸及物流服务协议》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解决公司老区、新区原材料及产品的运输、仓储问题,顺应市场及公司实际需求,经与物流公司友好协商,拟签订《专用铁路仓储、装卸及物流服务协议》。该协议经本公司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物流公司为公司提供取送车、卸车相关服务,为公司达物资提供仓储服务;物流公司为公司提供办理铁路发运、产品暂存及装车服务;其他物流相关服务。

  (2)交易价格: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较低的价格;或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格或自律价,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定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接受服务方的乙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获得的最低报价);或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采用推算价格(推算价格是指依据不时适用的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上不超过5%利润而构成的价格);或经甲乙双方同意,按甲乙双方通常采用的常规取费标准之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除本协议及双方另行签署的实施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就其应付款项按月支付。

  (5)协议有效期:本协议在有效期届满时或展期后的期限届满时,将自动逐年续展,直至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同意终止本协议。

  1.本公司接受集团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为消防、治安、绿化、市政设施等后勤服务和职业培训。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2.本公司向集团公司租赁房屋、设备,是为满足现有生产经营需要,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至公司完成整体搬迁。

  3.本公司向集团公司的办公及生活区域提供水、电、汽。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至公司完成整体搬迁。

  4.本公司向房开公司租赁土地,是为满足现有生产经营需要,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至公司完成整体搬迁。

  5.本公司拟向集团公司提供委托加工线材制品,是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国有大一型企业资源优势及顺应市场客户要求。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6.本公司接受黔力公司提供的黄麻芯、剑麻芯的销售及搬运、机电机械维修、零星土建安装等服务是为满足现有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和质量,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7.本公司向黔力公司的办公楼等经营场所提供电、风等。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至公司完成整体搬迁。

  8.本公司接受迈特公司提供的网状撕裂膜芯、电梯绳芯、黄麻芯、剑麻芯等各种规格的销售及搬运,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印刷品等服务是为满足现有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和质量,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9.本公司接受巨龙商贸提供的单身集体宿舍住宿管理、就餐保障等生产生活相关辅助服务是为了满足企业、员工生产、生活保障需要,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10.本公司向巨龙商贸提供供电服务、燃油服务、汽车修理服务,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11. 公司所处西部贵州遵义,受地理位置的限制,铁路是公司产品及所需原料运输的主要途径。

  本公司接受物流公司提供的仓储、装卸及其他物流相关服务,是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解决公司老区、新区原材料及产品的仓储、运输问题,顺应市场及公司实际需求, 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为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利益,针对以上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了关联交易协议或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做到了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独立,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1134号《关于核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绳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0,720,000股,发行价5.70 元/股,共募集资金460,104,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14,523,84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5,580,160.00元。

  上述资金于2013年12月10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3-34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0,567,020.32元(包含利息收入)。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2013年12 月31日,公司(甲方)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八七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营业部、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万里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等五家银行(乙方)分别签署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心城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异地技改工作的意见》遵府发[2008]37号文件要求,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正式启动了异地整体搬迁项目(以下简称新区搬迁)。

  公司所处西部贵州遵义,受地理位置的限制,铁路是公司产品及所需原料运输的主要途径。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包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形成55万吨产能,产品及原料进出量将在100万吨以上。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现有厂区金属制品异地整体搬迁项目委托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绳集团)迁建。协议约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需由本公司配合或由本公司自行完成的工作,贵绳集团有权要求本公司予以配合或完成;贵绳集团所接受之受托事项,可以委托第三方实施。详见公司2018-021号《贵绳股份关于签订委托协议的公告》。

  2018年7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异地技改整体搬迁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贵绳集团与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遵义市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遵义湘江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丁方)签订协议,共同合作完成异地整体搬迁项目。协议约定:丁方负责代建本项目除生产设备采购安装、铁路专线及货运场外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详见公司2018-030号公告)。

  截至目前,新区异地技搬迁有序推进,代建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其中四分厂、六分厂已基本建成投用;一分厂、二分厂、三分厂、五分厂部分厂房、水处理厂、酸处理厂交付我公司设备基础施工或安装设备;场内道路路基及主干道路面、管网工程全部建成。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控制财务风险,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用1.45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012号《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2 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贵绳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绳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绳公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贵绳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的《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同时,经核查,贵绳股份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绳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短期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1134号《关于核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绳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0,720,000股,发行价5.70 元/股,共募集资金460,104,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14,523,84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5,580,160.00元。上述资金于2013年12月10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3-34号《验资报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详见公司2022-010号《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尽管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以低风险、高流动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

  2.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加强资金内部审计和监管。公司内部审计部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审计。

  4.完善外部监督机制。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截至 2022 年12 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59,176.54 万元,不包含购买理财支付的金额,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资金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里列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1、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绳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28日。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短期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募集资金的收益,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订相关制度,建立了风险控制程序和措施。本项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也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1、贵绳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贵绳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贵绳股份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056,744.1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6,331,167.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2022年12月31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5,09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07,610.00(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8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派发现金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解释第15号规定,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5号和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根据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追溯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2)根据准则解释 16 号的要求,公司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度的,涉及所得税影响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公司与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友好协商明确:《运输保障协议》将于2023年3月31日终止。自2023年4月1日起,组织运输工作及全部运输相关费用由公司自行承担。

  ●经测算,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运输保障协议》终止而产生运输相关费用1100-1200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2008年11月21日,遵义市人民政府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心城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异地技改工作的意见》遵府发[2008]37号文件。公司位于遵义市桃溪路47号(下称:老厂区),属于遵府发[2008]37号文件规定实施推进中心城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异地技改对象。公司按照遵义市“退城进园”的城市规划,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启动公司异地整体搬迁项目建设。(详见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发布的2012-13号公告《贵绳股份关于启动异地整体搬迁项目的公告》)

  2、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现有厂区金属制品异地整体搬迁项目委托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贵绳集团)迁建至新厂区。(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发布的2018-021号公告《贵绳股份关于签订委托协议的公告》、2018年5月268日发布的2018-024号公告《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2018年7月10日,公司发布《贵绳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技改整体搬迁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详见2018-030号公告《贵绳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技改整体搬迁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4、2019年8月10日,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发布《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川黔铁路高炉子站至南白镇站既有线关停的通告》,公司公告《贵绳股份关于铁路既有线关停的提示性公告》。铁路既有线日起停止办理铁路货运业务,设置30天过渡期(详见2019年8月13日披露的2019-031号《贵绳股份关于铁路既有线关停的提示性公告》)。铁路既有线日,公司(乙方)与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甲方)、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丙方)、贵州遵铁物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丁方)签订了《运输保障协议》。协议约定:铁路既有线关停后,公司发运货物量乘以公司近三年平均单位运输成本的积为公司应承担的运输费用(下称原有运输费用),超出原有运输费用部分即为新增运输费用(下称新增运输费用),新增运输费用由丙方承担,并直接向丁方支付。铁路既有线关停后,依据《运输保障协议》,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有序运行,不增加公司原有运输费用。运输保障时间从铁路既有线关停之日起,至乙方新区建设完毕、新的铁路运输运行正常时止。(详见2019年8月27日披露的2019-036号《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运输保障协议〉的公告》)

  近期,公司与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友好协商明确:《运输保障协议》将于2023年3月31日终止。自2023年4月1日起,组织运输工作及全部运输相关费用由公司自行承担。

  自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启动公司异地整体搬迁项目建设至今,由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共同代建的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其中四分厂、六分厂已基本建成投用;一分厂、二分厂、三分厂、五分厂部分厂房、水处理厂、酸处理厂交付我公司设备基础施工或安装设备;场内道路路基及主干道路面、管网工程全部建成。

  截至目前,四分厂、六分厂新区设备安装、试车生产正常,老区搬迁工作基本完成;其余分厂正在进行设备基础施工或新增设备安装,公司将根据各分厂新增设备试车进度情况有序组织老区搬迁。

  (三)新的铁路线 年,遵义市《川黔铁路遵义中心城区段外迁绕行线工程》启动,贵绳集团原与南宫山火车站重庆端接轨的既有铁路专用线 月经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同意贵绳集团铁路专用线在川黔线和平站(现名龙坑站)与国铁接轨。据此,遵义市城乡规划局于 2016 年 12 月同意位于遵义市南部新区龙坑镇渝黔高速铁路旁的贵绳铁路专用线及配套设施项目选址意见。

  2016年12月26日,贵州省国资委同意贵绳集团将铁路专用线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新铁路专用线”)调整由其全资子公司遵义市贵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实施。

  原铁路专用线产权归属贵绳集团所有,随着铁路既有线关停而关停;新铁路专用线归属贵绳集团全资子公司物公司流所有。

  2018 年 4 月 18 日,新铁路专用线项目正式破土动工。截至目前,新的铁路专用线与国铁并网,实现专用线全线贯通并开通运营。

  《运输保障协议》终止的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运输保障协议》将终止。自2023年4月1日起,公司将自行组织运输工作并承担全部运输相关费用。

  2.《运输保障协议》终止后,公司将自行承担原相关方保障的运输相关费用。经测算,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产生运输相关费用1100-1200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本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新区建设和老区搬迁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持续性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拟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间的津贴从原来的每人每年税前4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7.2万元,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本次调整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是公司结合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等综合因素制定的;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职责的意识和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此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有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 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表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 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 会议登记地:贵州省遵义市桃溪路47号——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联系方式

电话:020-66889888

传真:020-66889777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经济开发区58号